第14章 看到她就高兴-《被糙汉猛掐腰,我在七零年代闪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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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支书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事情就是宋兰月干的!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能吓住宋永祥,让他安分一段时间。

    不得不说,宋兰月这孩子脑子一旦转过来之后,有勇有谋,长得还好。

    以后指不定有大出息!

    宋兰月拿着柴刀,转身去了后山。

    她知道有条小路,很快就能到达密林里挖的陷阱。

    听到动静,宋兰月探头一看,眼露欣喜。

    里面居然有两只野兔子!

    走完七个陷阱之后,宋兰月收获五只兔子,还有一只已经摔死的三十多斤的狍子。

    几只兔子留着吃,兔皮弄干净,还能做个兔皮袄。

    至于摔死冻得硬邦邦的狍子,她晚上偷偷去老支书家里换粮食换鸡蛋。

    背篓足够大,能装得下这些,上面盖上一大捆柴火。

    路上遇到村民,宋兰月只说去砍柴。

    在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宋兰月能打到猎物吃肉,会被别人嫉妒。

    以前她都是等天不亮就进山,天黑了才回来。

    去县城黑市,早上四点钟起来赶路。

    晚上天黑,她才扛着买回来的东西回家。

    如果没有这一手打猎的技能,父母弟弟们在家里不干活,根本就不可能吃饱。

    回到家里,宋兰月在大锅里添了水,灶底加了柴火烧水。

    锋利的柴刀剥掉兔子的皮,露出光溜溜的鲜红血肉,开膛破肚,用热水清洗干净,切成一块块,备用。

    宋兰月家里没有土豆白菜萝卜,拿了块布,去李二叔家换。

    李二婶正想给家里的女儿做一件新衣服,见宋兰月拿过来的布,特别喜欢。

    “兰月,这布我知道,两块钱一米,你这有两米,值四块钱。”

    “婶子也不占你便宜,萝卜白菜两分钱一斤,土豆四分钱。我就给你五十斤萝卜,五十斤白菜,再加上五十斤的土豆,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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