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韩舟在非洲拍摄的时候,《东方快车谋杀案》已经全面上架了。 整个北美都能买到它。 而在欧陆,大城市的书店,都能买到这本书。 并且,店主都把《雾色斗篷》和《东方快车谋杀案》放在一起。 扭约。 穿着大衣的莫琳来到了书店。 让她感觉很意外的是,大雪下的书店,居然人满为患。 莫琳整个人都傻了。 从她读大学起,就认识到,米国人并不喜欢看书,书店没什么人。 就算有,也是去买《水果总裁的一生》《凯撒宫赌场到脱衣舞会写真纪实》这种书的。 但是今天,很多人都在现场排队买书,人满为患。 并且,这些人压根没有打开书看一眼,直接就拿书付钱了。 生怕买不到。 莫琳疑惑着上前:“你好,这是什么书?” 眼前大学生模样的卷毛青年扬了扬手中的书。 书的封面是一辆火车的黑白图片。 血色的大字写着《东方快车谋杀案》。 莫琳更惊讶了。 这是什么?纪实文学? 居然这么多人在这里排队买纪实文学书籍?这不米国! 其实,米国书籍销售量还是可以的,主要是没有盗版,所以各种畅销书销量都很高。 但是,看书的永远是那些人。 今天这么多人挤在这里买书,莫琳还以为是某个记者调查了某一桩米国大案,出了一本书。 但是,排队期间,莫琳听到了一些东西,感觉并不是这么回事。 旁边的人:“终于买到了,估计有一半的人第一波买不到书,得等后天吧。” “谁能想到突然下大雪,书籍没法运送,导致销售期延后了三天呢。” “哈哈,韩神这一次不知道会带给我什么震撼。” “班克斯是很厉害,但是这一次找错了对手了,两本书我都看了十页……已经输了。” 一本侦探,还没看到最后一页,只是看了个开头,就已经输了,那到了后面,差距就更大了。 写书这一行,是要靠天赋的,前面都差得远,后面更是会体现智商上的差距。 终于,莫琳排到了第一个。 店员压根没工夫说话,莫琳看没人要为自己服务的样子,只能扬了扬手:“给我书。” 店员看都没看莫琳,左手一本《东方快车谋杀案》右手一本《雾色斗篷》直接递给了莫琳。 “三十二美刀。” 莫琳愣了一下,这个价格……似乎不像是纪实类书籍啊。 这貌似是的价格。 看了一眼,《东方快车谋杀案》二十美刀,《雾色斗篷》十二美刀。 《雾色斗篷》大概比没有版权的那些书籍价格贵了两美刀。 《东方快车谋杀案》大概是最贵的单本的价格。 莫琳摆了摆头,直接付了钱,然后抱着书离开了。 扭约的天空,大雪狂暴的落下,寒风刺骨。 莫琳被冻得耳朵和鼻头通红,才回到了自己在扭约的公寓。 一个打开窗,就能看到中央公园的公寓。 放下书,莫琳听了一下电话留言。 “嗨,亲爱的……电话留言吗?我诚心的道歉,一起晚餐好吗?就在老地方,等你。” 莫琳直接把电话线都给拔了,然后躺在了沙发上。 在这座没有人情味的城市,一个白领、金领日子很难过。 如果遇到了讨厌的人,而第一眼没有辨别出来,那就更难过了。 在这里生活,没有那么多时间去了解一个人。 只是某一次巧合,某一个小事情,也许一段感情就开始了,然后就是天崩地裂。 莫琳顺手拿起一本书:“只有书籍不会辜负我。” 躺在沙发上,屋里气温高起来了,莫琳脱下了围巾,把大衣一丢,穿着靴子躺在沙发上,翻开了书。 看了一会儿书,莫琳看到了手机上的新消息。 大雪变成了暴雪,暴雪变成了雪灾,从今天起,停工至少五天。 莫琳翻了个身,让自己躺的更舒服:“太好了。” 然后继续看书。 手中这本书,让莫琳感觉很奇怪。 侦探吗? 花了两天,莫琳硬啃完了《雾色斗篷》,毕竟没有别的地方能去了。 看到最后,莫琳还是挺满意的。 这本写的故事其实并不复杂。 大概就是在英伦,某个警员有一天接到了报案,有人死了。 时间是二十世纪后半页。 看到死者的症状,警员怀疑他是中毒死亡的,然后就去查究竟是什么毒。 而解刨医生说是某种植物毒素,英伦没有的某种植物的毒素。 经过大量查阅资料,警员知道了这种毒属于夹竹桃。 夹竹桃是一种原产于阿三国的热带植物,在英伦很少见。 只有一家专门用温室培养植物的植物园有。 于是,警员就到这里查询线索。 然后他就听说了一个斗篷人的故事。 这个斗篷人,最近经常出现杂植物园,但是他每次都穿着斗篷,非常奇怪。 警员觉得这个消息很值得探寻,于是就去寻找这个人。 这一天,警员又接到了报案,又一个人死了,又是夹竹桃。 这一次,警员看到了那个传说中的斗篷人。 而这个人,其实是一名侦探。 当然了,警员和他不打不相识,最后互相打了一架,才搞清楚这一点。 两个人确定,对方也在查自己要查的案子。 但是,因为打过一架,所以互相不爽,并没有互通消息。 两人分别去查案。 而两个死亡的人本身也是认识的,都是英伦老贵族。 属于那种有贵族身份,但是没有钱那种。 其中一个曾经到过米国,认识了一个富商大小姐。 在这个时代,英伦落魄贵族,和米国暴发富,有联姻的传统。 所以,这人回归后很有钱,大家都觉得他是骗到了某个富商寡妇。 而另外一个贵族,则是稍微有点家产的。 两个人之间还有情敌关系。 案情进一步更复杂了。 莫琳看了足足两天,看到最后,才发现,故事有点无厘头。 其实一切的答案很简单。 那个先死亡的落魄贵族,并没有去米国,他根本没钱去米国,他去了阿三国,在曾经的殖民地打工,因为觉得丢人,所以谎称自己去了米国。 而他回来后,疯狂的花钱,让别人以为他很有钱。 某一次聚会中,第二位死者跟他提起了英伦现在流行喝花茶的事情。 并且炫耀自己有钱采摘最新鲜的花瓣泡茶。 而第一位死者为了炫耀,找来了一枝花,说是地中海产的四季桂花,并且说这是从意呆利空运过来的。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泡了什么。 他泡的正是他在阿三国带回来的鲜花——夹竹桃。 夹竹桃的花,花粉,哪怕是枝叶,都有剧毒,泡水就能让误服的人死掉。 而第二位贵族更傻叉。 在第一位贵族死后,举办了葬礼。 他们曾经一起最求过的恋人提起了四季桂花的事情,并且很可惜自己没喝到。 于是这位贵族兄,就问植物园的人买四季桂花。 结果,植物园的小工,偷来了夹竹桃,当做四季桂花卖给了他。 而他邀请女人喝下午茶,才知道女人已经动身去了米国。 所以,他独自享用了‘四季桂花茶’,然后死了。 其实,侦探早就知道了两个死者的关系,但是并不知道夹竹桃的事情。 而警员知道夹竹桃的事情,但不清楚两个死者的关系。 两个死者的死亡是个黑色幽默。 而警员和侦探一起查案比谁先破案,也是个黑色幽默。 莫琳看完后总觉得很奇怪。 这侦探,有关爱情的部分,写的不太行,有关人际交流的事情,写的也不太行。 案件本身,也并不复杂。 但是,用语言文字引导,让人觉得案件很离奇。 但是,这样一来,最后揭秘的时刻,就显得没有意思,让人有点失望。 莫琳看完后,脑子足足清空了一天,看了一天的电视,肥皂剧,才想起了另一本书。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