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裂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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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抬起头,霓虹闪亮,街灯如珠,森林一样参差的高楼间夹着一轮月亮,模糊而朦胧,仿佛大理石上一团晕纹,并不清晰,可是深入肌理。她呢喃一般低语:“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他自幼在国外长大,也知道这是张爱玲的一句话。眼前的她精明能干,日日做事都似冲锋陷阵,典型的都市事业女性,没想到还会读张爱玲。他长年在国外,见到的华裔女子大多连汉语都已经不会讲了,难得她这样有故国的精致与娴雅。她说:“台北污染太重,再过几年,只怕连月亮都看不清。”

    他忽然说:“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清。”就在下一个路口,突兀将汽车掉转了方向,并没有对她再说什么,她心里隐约猜到了一点儿,果然,他将车一路开出双溪外,一直开上了阳明山。

    山道上的车并不多,两匝路灯一盏接一盏跳过窗外,仿佛一颗颗寂寞的流星。许久才看到对面两道灯柱,又长又直,是对面驶来汽车的大灯,不过流光一转,瞬间已经交错,迅速被甩到了后头。无数的光与影飞快地被抛到了身后,又有更多的光憧憧地迎上来,车子像在迷离的雾气中穿越,拐一个弯,再拐一个弯,顺着山路,一直往上驶去。其实根本没有雾,路两侧都是树,枝枝蔓蔓的影子映在车前窗玻璃上,像是冬日里薄而脆的冰。她在欧洲读书的时候,早晨起来宿舍玻璃窗外会有晶莹的霜花,那样美,可是不持久。她亦不愿往深处想,只是任由他将车往前开去。到了山顶,他才缓缓将车熄火停下来。

    她推开门下车,夜凉如水,路旁草丛里有唧唧的虫声,风像是无数细微的手,浩浩地穿过衣襟直扑入怀。山下的城市是一片灯的珠海,像是打翻了万斛明珠,累累垂垂,堆砌出晶莹剔透的红尘深处。抬头果然能看到月亮,被底下那片浩如烟海的灯火衬着,月亮仿佛更小,更远。那月色是青灰色的,照在人的身上,仿佛是一层薄脆的纱,稍一摩挲就会沙沙作响。那响声也是悦耳的,会叫人想起象牙白的塔夫绸,缀着摩洛哥玻璃纱,长裙曳过草地,是那样地窸窣有声。

    她不声不响,走到路阶上坐下来,双肘支在膝盖上,仿佛小孩子郑重其事地在想心事,浑不顾身上的裙子是几万块的名牌,理它呢,人生就是用来奢侈的。他也走到她身边坐下,隔得并不近,可是也不远,像小孩子排排坐过家家。

    他不说话,她于是也不说话,两个人坐着静静看月亮,远远的,小小的,明亮的一团白。不知道它曾经照见过多少人的人生,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它其实亦是知道的吧,可是看得太多离合悲欢,所以终于硬起来,脆起来,光也是薄薄的,冷冷的,不带一丝怜悯。

    风大起来,吹在人身上有点凉意,他也觉得了,脱了外套替她披在肩上,手落下时迟疑了一下,仿佛想握住什么,但终究还是缩了回去。他的外套有他的气息,干净的剃须水与沐浴露的味道,她将下巴缩进衣领里去,挺括的西服领子,令她觉得自己像一只寄居的小蟹,壳里是安稳的,妥帖的,而外头波澜壮阔的海洋,太广袤太无垠,反让人生了怯意。

    “芷珊。”

    他终于唤她的名字,她极快地转过脸来,连她自己都疑惑,其实自己是在等着的吧,一直在等着的吧,等着这一声。他没有问,然而她自己说出来:“我母亲吃了很多苦头,我只是她的女儿。但如果可以选,我绝不选再当她与他的女儿。”

    她姓方,是跟着母亲姓。他是知道的,不然也不会特意向她道歉。

    他的声音极轻,却有淡淡的悲哀:“人都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

    坐得太久,他领带有点歪斜,细碎的小方格子图案,微微扭成无数菱形,松散的温莎结,衬出俊逸的一张脸。他侧影俊美,像一尊雕像,鼻尖上有细密的汗珠,这么凉的夜里,他反倒在出汗,倒给他的人添了些真实的感觉。他的眼睛深邃,狭而长的单眼皮,似世上最深的海沟,教人跌进去再也出不来。她身下坚硬的水泥汀路基突然融化成了海绵,像是坐在船上,整个世界起伏起来,仿佛是在晕浪。

    他俯过身来,她有些害怕,但并没有躲开,只是微微闭上眼睛。轻而柔的吻,像是蝴蝶的触须,先是生涩的,迟疑的,试探的,像幽蓝的引信火花,噼噼啪啪燃着,燃上去,一路点着无数黑的药红的炮,轰轰烈烈炸响开来。无数的蓝的红的紫的绿的橙的光弧,炫目地绽放开来,姹紫嫣红的焰火绽放开来,一浪高过一浪地窜入更高更深的夜,绽成惊天动地的光与热。她的脑子里也仿佛在炸开,许多许多的光和热迫不及待地闯进来,塞满她的整个人,她几乎不能呼吸。她根本无法呼吸,她的指甲陷入他的手臂,他的手臂紧紧箍住她的腰,她真的会窒息而死。

    他终于放开她,两个人都深深吸着气,他的呼吸还是急促紊乱的,隔着她自己身上的外套,隔着他薄薄的衬衣,还是能听到他的心跳,怦怦怦,怦怦怦,又快又急,像是随时会跳出胸腔来。

    他说:“对不起。”

    她怔了一怔,又是这三个字。他转过脸去,并不看她,可是胸膛在剧烈地起伏,仿佛硬生生在压抑什么。连他自己也知道,如果不加阻止,不全力按捺,事态一定会超出他的控制,滑向未知的可怕深渊。在世界的隐秘处有个无底黑洞,森冷地向他吐着冷气,吸纳着一切,他不能眼睁睁堕下去,所以只能竭尽全力去阻止。

    风吹到人身上寒浸浸的,仿佛吹散那些烟花的余烬,一切繁华都已陨落。黑的丝绒的夜,温柔地向她包围过来,一切都弥漫得无痕无迹,仿佛一场梦境,醒来时只有无声无息的黑;又像是小孩子被魇住,大哭大闹挣扎醒来,四周却静悄悄的,连那哭闹也是梦里的事。她觉得身子冷透了,却若无其事站起来,含笑说:“没什么,月色很美。”她将他的外套还给他,径直往车上走去,外套上已经沾染了她的气息,她用chanel的no.19,清新的绿色冷香,苔藓调香味,让他想起北美大片大片的云杉原始森林,湛蓝的高山湖泊,深泓的湖水,连倒影都干净清澈。他也不知道这香气到底是留在了外套上,还是留在了他心上。

    他送她到公寓楼下,与她道别,独自回酒店去。酒店电梯里静悄悄的,四面如镜的壁,照见他自己的身影,那影子也淡得像在月光下,模糊而朦胧。他回房间就走到露台上去,扯开领带,有些烦躁地抬起头来。他住的是酒店顶层套房,二十四楼,站在这么高的地方,如同站在山顶一样,风吹动衣袂,空气中仿佛还有她的香气,如影随形。这城里月光黯淡,几乎让人忘却,不知三十年前的月色,会是什么样子。大姐从来不对他讲述从前,偶尔提及,也只是寥寥数语,仅止于当年傅易两家的恩怨。他忽然觉得疲惫,不知是为了什么。

    电话响起来,他真懒得去听,可是响了久久,不依不饶似的,他只得走回房间去接。

    是大姐打来,问:“你喝过酒了?”

    “没有。”

    “怎么无精打采?”

    “有点累。”

    他从来不说累,她顿时觉得异样,但只说:“累的话就早点睡,我看你连时差都没有倒过来就开始工作,身体到底要紧。”

    “大姐……”

    “嗯?”

    一句话几乎已经要脱口而出,但最后还是咽下去,仿佛咽下带核的橄榄,又酸又涩百味杂陈,而且硬生生更在胸口,堵住呼吸。

    他深深吸口气:“没什么,大姐,你也早点睡。”

    简子俊再次约他吃晚餐,他从容赴约。

    简子俊倒十分坦白:“赵先生这次回来,想必不是探亲度假,赵先生对东瞿偌多关注,甚至可以一口断定它当日的收盘价位,其志不小。”

    他亦十分坦白:“简先生,富升与东瞿明敌暗友,但一直以来,势均力敌,简先生难道不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简子俊听出他的意思,过了良久方才一笑:“我凭什么要帮你?”

    他轻描淡写地答:“简先生,我并没有要求你帮助我,我只是征询合作意见。易志维对东瞿的控股只占有14.5%,加上易传东的11%,不过是25.5%,虽然他的叔叔还有6%的股份,但听说他们叔侄不和多年,势成水火,大部分股权还是分散在小股东手中。如果我记得不错,简先生您也掌控有4%左右的东瞿股份。”

    简子俊笑道:“果然志向远大——不错,整个易家对东瞿只有不过三成的控股,但董事局那帮老家伙,除了他不会信任任何人。”

    “他有严重的心脏病,随时会发作,董事们不会喜欢自己的投资处于岌岌可危的境地。”他语气冷静,耐心剖析,有如在大学做试验时那般有条不紊,“神话时代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将是利益。”

    简子俊沉吟地望着他,忽然问了句不相干的话:“赵先生,我从前是否见过你?”

    他道:“那天清晨在高尔夫球场,我们曾经有过交谈。”

    简子俊摇了摇头:“不对,我总觉得你语气神态像一个人——可又想不起来你是像谁。”

    他微笑道:“我是赵筠美的弟弟。”

    他“呵”了一声,脸上表情错综复杂,一瞬间看不出他在想什么,仿佛想起了许多事情,也仿佛什么都没有想。过了片刻才说:“原来如此。”旋即笑道,“没想到筠美有这么年轻一个弟弟,你比她小十多岁。”

    他与三姐同母异父,故而比三姐小十四岁,他比大姐小了更多,差不多小了近三十岁,他与大姐实际并无血缘关系,他的母亲是大姐的继母,而他的父亲只是她继母改嫁的后夫,真是像部文艺小说,或者更像八点档电视剧,角色关系错综复杂,情节曲折,大起大落。但大姐对他极好,扶携长大,视若亲生手足。

    他心头忽然烦躁起来,最近他常常莫名其妙会如此,抑或是压力太大,他素来自制力极佳,几乎不过一刹那,已经控制好情绪。

    谈不拢,因为简子俊开价甚高。而且承轩坚持要收购东瞿,简子俊并不热衷:“虽然目前东瞿面临窘境,但易志维绝不会弃守东瞿,如若逼得太紧,说不定反倒两败俱伤。与他硬拼绝无好处,何必要冒这种风险。”

    “计划收购成功后立刻拆解东瞿集团,将所有子公司全部重组,化整为零分别拍卖。从此后富升再无对手,简先生何乐不为?”

    简子俊凝视着他,忽然道:“如若我不同意呢?”

    “简先生是生意人,利益当前,简先生为什么不同意?”

    简子俊沉默片刻,终于哈哈大笑起来:“不错,说得好,我为什么不同意?”

    讨价还价是最头痛的话题,利益攸关只得一点点商谈,最后终于达成协议,两个人才放松下来。简子俊是世家出身,最讲究馔饮之道,于是同他闲闲地聊了几句菜式,简子俊忽然问:“你大姐还好吗?”

    “老毛病,时好时坏,一直吃中药。”

    简子俊“嗯”了一声,没有再作声,餐桌上一盘没有动箸的水晶虾仁,素淡的青花瓷盘,一只只拼成凤梨形状的剔透虾仁,勾着极薄的玻璃芡,仿佛是水晶拼成的装饰品。他凝视菜肴,缓缓道:“老朋友总是见一面少一面,几时我去看看她。”他知道大姐并不愿意见故人,她每次回来都是独来独往,从不与故旧往来。

    “你今年是二十六岁吧?”

    简子俊行事向来细致,也一定早就派人查过他的个人资料。

    不明白为何还要明知故问,他答:“不,我今年二十五岁。”

    他喟叹:“我的儿子比你小一岁,成天只知道挑跑车颜色,送女朋友礼物。”

    他答:“年轻人享受生活是应该的。”

    简子俊仿佛感触更深:“你也年轻。”

    他只怕简子俊问起芷珊,他会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幸好没有。

    这顿饭吃了差不多三个钟头,出来时夜色已深,他去医院看大姐,没想到她已经睡了。

    病房只开着墙角小小的睡灯,仿佛烛光的薄曦。他悄悄在大姐病床前坐下,她睡得很沉,呼吸匀停平稳。他想到小时候在波士顿,遇上多年罕见的持续暴风雪天气,那时他们境况很不好,全凭大姐微薄的薪水贴补家用。大雪封门的深夜,他突然发高烧,烧得满嘴都是血泡,全身没有半分力气,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裹着被子,只是烧得全身发抖。大姐抱了他开车去医院,因为风雪太大,交通其实早已经瘫痪,敝旧的汽车一路上数次熄火,最后再也发动不了,滑入路边深深的积雪中。

    车窗外风暴如吼,雪花片片如席,绵绵落着,天地间一片白茫茫。没有路,没有方向,没有人,只有雪没完没了地下着,那洁白漫天席地地卷上来,四处都是白色的雪,片刻间就可以将他们小小的汽车埋住。他在高热中意识模糊,只觉得冷,冷得牙齿咯咯作响。大姐紧紧地搂着他,用自己的体温温暖着他,越来越冷,他迷迷糊糊,只觉得有冰冷的水滴落在自己面颊上。小小的他也在心里想,这是要死了么?可是大姐将自己搂得那样紧,那样紧。她全身都在发抖,只是无声地掉着一串串眼泪,他在半醒半睡间仿佛听见她绝望地咬牙切齿,犹如困兽最后的诅咒:“你这个混蛋,你以为我要死了么?我们都会好好活着。我一定要活下去,好好活下去。”

    他一直在想,那个风雪交加的深夜,自己是否真的有听到她说过些什么,或许只是自己的臆想,因为自己是在发着高热。但是是什么支持她熬到最后一分钟,直到他们被911救出?那次大姐手脚冻伤严重,险些截肢,他也因为肺炎并发症在医院住了好久,若不是有医疗保险,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小时候那样窘迫的环境,不知是怎么样一日复一日熬出来的。他渐渐长大,课余起先是去快餐店打工,后来又做兼职,每日到证券公司送外卖,他偶尔立在大屏幕前,看一看那些曲曲折折的k线,他自幼对数字极为敏感,看得久了,许多地方并不懂,于是回家去问大姐,每天吃饭的时候看财经新闻。起初她十分惊诧,不知道他问这些专业问题做什么,而且十余岁的孩子,听枯燥无味的财经报道听得津津有味,他每天在笔记本上做记号,虚拟购买哪只股票,以多少价位买进,再以多少价位卖出,每当预测无误,便用铅笔在旁边画一个红心。等她偶然看见这份笔记时,他做这份虚拟作业已经长达半年,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红心,闪闪烁烁,仿佛可以灼痛她的视线。

    她却并不高兴,那一刹那的表情甚至像是伤心,他不知她为何会有这种神情,最后她还是以自己的名字开了户头,全盘交给他操作。高中三年下来,由少渐多,居然颇有斩获。他原想已经攒够大学学费,不如就此收手,后来却考取了全额奖学金。也就是在毕业那年,大姐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向他讲述傅圣歆的故事。从此以后,易志维的名字便成为此生最重要的挑战,时时刻刻铭记在心。大学时代课业繁重,他念的又是mit最有名的航空工程,每日在实验室与图书馆之间奔波。最辉煌的成绩并非三年修完了全部学分,而是成功预测对冲基金的动向,在国际货币中赚得不菲。直到大学毕业,便以此为基本启动资金,一心一意去做了投资管理,不过数载便风生水起,顺利得令人望尘莫及。

    他从来没有恨过一个人,易志维是例外,因为大姐脸上那种万念俱灰的表情,仿佛整个世界都已经离她远去,所以他下了决心,绝不放过他。他一定会赢他,一定会赢他,然后替大姐寻回另一个世界。

    他凝睇黑暗中大姐熟睡的容颜,仿佛有所感知一样,她忽然自沉睡中醒来,有些茫然地睁开眼睛,在睡意犹存的那一刹那,她看到他高大挺拔的身影,喃喃出几个音节,声音含糊不清,他只听清后头的两个字,仿佛说的是:“是你?”

    “是我,大姐。”他自然而然地俯身握住她的手,她的指尖冰冷,手腕在微微发抖。他不由得问:“大姐,你怎么了?”

    她已经镇定下来,声音也十分平静:“没事,只是做了个梦。”问他,“这么晚怎么还过来?”

    “想来看看大姐。”

    她柔声问:“怎么了?”

    “不知道,”他叹了口气,“今天和简子俊谈得很顺利,太顺利了,我反倒有点担心。”

    “简子俊这个人心计狡诈,对他多留一个心眼是好的。”

    他深深吸了口气:“易志维目前还在医院里,但他这个人向来敏感,不知道能瞒过他几天。”

    “易传东呢?”

    “他如果不是真的才资平庸,就是一直扮猪吃老虎,跟易志维比起来,他简直是乏善可陈。”他伸手掩口,将一个呵欠揉碎于无形,“好在公司这边两个操盘手,方小姐和陈先生都十分能干,倒叫我省了不少心。”

    她爱怜地看着他:“公事明天再说吧,看你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先回去休息。”

    他故意怨恨:“大姐,你又笑我眼睛小?”

    有时在她面前,他就是这样孩子气,其实他的眼睛并不小,他是狭而长的单眼皮,眼尾稍向上翘,是所谓桃花眼,不笑亦仿佛含了一缕笑意。

    收购进行得十分顺利,东瞿的股价正跌到谷底,正好被趁低吸纳,与小股东的谈判也比较顺利。芷珊行事本来就稳妥,此时与另一位同事搭档联手做市,更是无声无息,几乎不露半分痕迹。承轩十分沉着,大战当前,他整个人倒显得更为松弛。他们近来常常一起加班,下班后整队人去吃饭,都是年轻人,虽然他是上司,但几个回合下来,互相了解,都拿他当自己人看。盯牢股市是件十分沉闷的工作,何耀成说:“幸好有芷珊在。”

    “幸好”这两个字,总令承轩有点异样的感觉,他从来不在工作时分心,但芷珊仿佛一缕光,总是静悄悄地照射进来。等他回过神来,她已经走开去看电脑,她穿杏色套装,依旧是中规中矩的样式,耳上独粒金刚钻的坠子,灯光下骤然一闪,仿佛一滴泪,还未堕,已经碎了。他踌躇了半晌,还是对她开口:“方小姐,这个周末你有空吗?”

    芷珊扬起眉看他,她的眼睛像宝石,黑白分明,倒影历历可见。他向她解释:“是总商会的酒会,因为必须携伴,所以想请你帮个忙。”

    她想,即使自己再蠢,也应该知道拒绝他。结果她还是去做了头发,挑了晚装,陪他去出席盛宴。

    他自己开车来接她,晚装是黑缎子礼服,长可曳地,裁剪简单,腰线下散缀无数水钻,如无数细微的鳞片,盈盈款步行来粼粼闪烁。她将长发堆绾,戴小小的钻石冠,就像公主,海的公主。她向他微笑,那笑意里到底掩不住一种凄清的落寂,仿佛明知天亮时分自己就会化作蔷薇泡沫。他听到自己的心跳,在胸腔大力地撞击着,撞得胸口隐隐作痛。他从来没有这样强烈地感知过一个人的存在,她就在他身边,车厢的空间,咫尺之间。她就在这里,每一次呼吸他都听得到,每一寸的她都是鲜明的,深深地烙进去,拔不出来,也无法挣扎,可是绝不能碰触。

    车窗外正是华灯初上,这城市喧嚣热闹,车流如涌。霓虹渐次点亮,夜空中各色各样的招牌开始闪烁。他开着车子,在这城市最繁华的脉搏中穿行,只盼这条路永远走不到尽头,可以与她这样永远下去;又盼这条路立刻走到尽头,可以就此结束一切,结束与她这种危险的独处。

    酒会在露天会所举行,场面盛大华丽,因为是总商会每年一度的聚餐,无数商贾巨子都会出席,记者人数几乎比嘉宾人物还要多。他携她入场,两人携手并立,任谁看也是金童玉女,一对璧人。只是他长年在国外,行事又低调,对于这个圈子是新面孔,所以反倒有机会冷眼旁观。

    引发小小轰动的是地产新贵纪永豪携妻子出席,纪太太戴一条精光璀璨的钻石项链,项链虽然全部是碎钻,但每粒都在三十多分,百余粒钻石剔透晶亮,仿佛不经意掠起璀璨的银河系于颈中。早有人眼尖认出那是cartier今年的新款设计,上个月刚刚在伦敦展示,全世界绝寻不出第二条同样的钻石项链来,记者们顿时全力谋杀菲林。纪永豪有意退后一步,方便记者拍照。正是满面春风的时候,忽然望见入口处又有人来,正是长期处处为之掣肘的东瞿总裁易志维。

    纪永豪没有想到会见到易志维,只见他精神颇好,丝毫不见病容。他的女伴风度从容,气质恬静,一袭式样简单的黑色长裙,除了胸口一只tiffany碎钻别针,浑身竟然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纪永豪不由得笑道:“白小姐越来越漂亮了,只是易先生怎么如此不周到,今天这样隆重的场合,竟让白小姐光着脖子走进来。”

    易志维不过微微一笑,并不答言。一名记者已经抬头望见他,又惊又喜嚷道:“易先生来了。”顿时引起记者一阵骚动,纷乱一拥而上,将他与女友重重包围。这是他出院后首次出现在公众场合,只听咔嚓咔嚓一片按快门的声音,无数镁光灯此起彼伏闪烁,亮得几乎连眼睛都睁不开,顿时将那位珠光宝气的纪太太撂在了一旁。

    承轩与芷珊伫立在极远处,望向那镁光闪烁的光芒深处,芷珊端着香槟,终于忍不住轻轻地问:“是不是惨过坐牢?”

    他笑了,她也笑了。两个人终于和颜悦色起来,在这衣香鬓影的夜晚,香槟醇滑,夜风沉醉,所有相干的不相干的人,都在纸醉金迷的场合下面目模糊起来,唯有眼前的人看得真切,他几乎是放松的了。

    音乐响起来,他放下酒杯,十分绅士地向她行礼,她微微怔了一下,才将手交到他手中。

    很慢很慢的舞曲,是一支英文的旧歌wherehavealltheflowersgone,歌手在台上一遍遍地低低吟唱:“wherehavealltheflowersgone?longtimeago...”那样惆怅的句子,似水流年,花落何方……夜是一朵开到盛极的玫瑰,盛极了总有些些的颓势。“whenwilltheyeverlearn?whenwilltheyeverlearn?”你可知道……你可知道……一遍遍地问着,一遍遍地问着,那样惆怅,那样迷茫……又有谁会知道呢?空气里流动的是夜与花的香,他们在嘈杂的谈话声中分辨音乐的节拍,专心致志地慢慢跳舞。

    跳舞的人并不多,只有七八对,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处,都在轻言笑语地交谈。舞池紧邻着喷泉,喷泉池中映着无数灯光,粼粼仿佛溶进去无数个细小的月亮。一条条银的蛇形的碎影在上头扭曲着,青铜雕像顶端流下的潺潺水瀑,被夜风吹得散开细微的水滴,沾在她裸露的手臂上,清凉沁人。他的手不紧不松地握着她的腰,歌声如同水滴一样,缥缈而悠远:“whenwilltheyeverlearn?whenwilltheyeverlearn...”

    谁会知道,又有谁会知道,在这样的夜里,那些遥远的、未知的将来,那些沉默不语的过去,谁能够知道……

    这晚没有月色,草坪上空交织着满天繁星样的灯,夜空深黑静寂,仿佛亘古不变的遥远背景。旋律缓慢而优美,这是个再寻常不过的晚上,不会有奇迹,她喝多了香槟,却头脑清醒,如今再不会有一座城,肯以倾塌的姿势来成全一段传奇了。歌手还在无限惆怅地吟唱:花落何方,似水流年,花落何方,此去经年……你可知道……你可知道……站在这繁华的中央,耳畔细微的歌声一遍遍地在问:你可知道……你可知道……

    他的表情亦仿佛有一丝恍惚,他甚少会露出这样的神色来。她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侧耳交谈的几位非富即贵的人物,易志维很少说话,偶尔体贴地替身侧的女伴取一杯香槟,然后回过头来,依旧漫不经心地聆听着旁人的高谈阔论。他虽然面带微笑,那笑容亦无可挑剔,但他知道那只是出于礼貌。

    此生他到底有没有机会,真正开怀大笑过?

    承轩有些麻木地注视着他的笑颜,他小时候十分顽皮,大姐忙着工作,没有钱请保姆,就将他独自锁在家中。他一个人拿辆玩具车,可以玩好久。有日偶尔爬到了阁楼上,累了就在地板上沉沉睡去,醒来时四面黑暗,哭了好久才找到灯掣,打开电灯看到满阁楼的杂物,擦干了眼泪,继续自己和自己玩耍。

    从此后阁楼就成了他小小的、秘密的花园。后来渐渐长大,十余岁时躲在阁楼里翻天覆地,几只旧藤箱里装着大姐年轻时的一些书籍杂物,被他统统翻了出来。

    就是在那时,看到大沓的旧照片。

    照片质地极好,颜色还没有毁掉,拍得毫无理法,完全是家常随意抢拍的一些镜头。拍摄背景总是在同一套屋子里,宽敞简洁,有客厅里拍的,也有书房的,有露台的,亦有厨房的。照片都是拍着同一个人,偶尔也有合影,大大的特写,一望即知没有用三脚架,是举着胳膊随便对准自己拍下来。镜头离得太近,像是后来街头时兴拍的大头贴,但两张脸都笑容灿烂。有一张照片是那个人正在接电话,举手挡住半边脸,仿佛要挡去镜头。大特写的手,紧紧抓住另一条伸过来的胳膊,女性的纤细的手腕,被他捉在手中。拍到的大半张脸上,明明都是笑容。笑得那样明亮,眸中薄而净的闪亮光辉,仿佛是宠溺。

    隔着薄薄的镜头玻璃,隔着遥迢的时空,隔着一切未知的往事,凝聚在镜底的那一刹那,仿佛就要借此来证明曾有过的瞬间幸福。

    他是否真的快乐过?承轩几乎怀疑自己不曾见过那些照片,或者那一切都只是无聊的臆想。他曾冷酷无情地撕裂一切,令整个世界在一个女子面前崩溃。如今他安然无恙地站在这里,仿佛心安理得。那样灿烂的笑容,也曾是虚伪造作的一个假象。

    他绝不会放过他。

    网一步步收紧,而绳索牢牢握在他手心。

    猝不及防的事情发生在周一,易志维突然约他晚餐,他的心顿时一沉。没有理由这么快,不可能这么快他就已经察觉。市场风平浪静,一切痕迹早就被他们消弭于无形,他不可能这么快觉察出异样。

    他还是赴约了。

    约在一间知名会所的西餐厅,这里本来就是会员制,这日客人极少,整间餐厅几乎只有他们两个人。

    易志维比他先到,立在落地玻璃窗前,玻璃窗外就是巨大的椭圆形马场,像是凭空掣出的一只沙盘,可是没有山脉河流,亦没有高低起伏,巨大平整的沙盘上,骑师调教着名驹。高大神骏的纯种汉诺威马,栗色的毛皮像是缎子一样,在晚霞中闪闪发亮,骑师在场中兜圈子小跑,四蹄扬起场中的沙土,踏碎斜阳。

    夕阳透过玻璃落在他身上,给他整个人镀上一层金色的毛边,他凝视着场中奔跑中的马匹,仿佛若有所思。

    “易先生。”

    他转过脸来,刹那间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有些恍惚地看着眼前的年轻人。

    “你好。”

    他与他握手,他从来没有面对面离他这样近过,有一种突如其来的熟悉感,仿佛从前早就见过面。不错,他早就见过他的,这么多年,关于他的一切,他总是格外留心,不论是电视新闻,还是报纸杂志的访问。

    易志维的笑容仿佛温和,声音亦十分从容:“一直没有机会向你道谢,谢谢你那天在球场救了我。”

    他答:“那是应该的。”

    即使单纯地出于道义,对陌生人也应该伸出援手。何况他努力了近十年,只是为了终有一日的对决,怎么可以任由他不战而去?

    桌上两杯矿泉水,无数碳酸气泡沿着透亮杯壁缓缓上升,一颗颗细小的晶莹剔透的,像是针尖芒,密集地,簇堆着升到杯面,无声无息地破裂,可是前赴后继,一颗接一颗缓缓冒上去,冒上去……

    易志维的声音不缓不慢:“赵先生去年主持收购‘j&a’,战绩辉煌,令人侧目,实在是替华裔商界大增光彩。”

    “易先生有话请直说。”

    易志维淡淡地一笑:“赵先生如今垂爱东瞿,但可惜这是先人留下的产业,恕不能割舍。如果你一意孤行,我只得奉陪到底。”

    承轩的一颗心沉下去,沉下去,他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方法做到的,不知道他从哪里看出了破绽,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对手,看来这场战争,比他想象的还会要艰苦百倍。

    他不卑不亢地答:“东瞿是上市公司,一切合法的金融行动都只是市场行为。”

    易志维微微眯起眼来,他是狭长的单眼皮,目光深邃,凝视着他,声音轻得仿佛是叹息:“真遗憾。”

    夕阳照在承轩的脸上,光线经过玻璃的过滤,仍有轻微的灼痛感,场中的马嘶声隐约,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按理说话说到这个地步,已经再没有交谈的必要了,可是易志维转过脸来问他:“骑马吗?”

    并不像是邀请,亦不像是商量,没来由地,他竟然点头答应。

    马厩里很安静,除了马儿竖起耳朵,直着脖子从木栏后盯住他们。他带他去看那匹奥尔洛夫马,血统极纯,全身棕色的毛,只有额上一颗白星。易志维喂马吃糖,那匹马俯首到他掌心,舌头一卷糖块便不见了。他拍着马的额头,脸上不知不觉露出温柔的神色:“还有两匹马在英国,偶尔兴趣来了想骑一骑,想想十几个钟头飞机,又懒了。”他将大把的糖块递给承轩,“你试试。”

    马儿温软粗糙的舌头舔过掌心,奇异的触感,他觉得自己也是那块糖,只一卷,就要被缠到粉身碎骨里去,可是如果久久托在掌心,就会无声无息地溶掉。马吃完了糖,对他也亲热起来,俯下长长的颈子,时不时地嗅着他。掌心还是湿濡濡的,并不觉得脏,也不觉得腻,只是觉得像是多了些什么,连空气都浓稠起来。

    他们各自出来马场,一先一后相继上马,两匹马跑着整齐的小快步,温和的有规律的震动,他的马渐渐跑得快了,兜过大半个圈子,反而追到了易志维的后面。从后望去,他一人一骑像是在很远的地方,再远些的天空是无边无垠的孔雀蓝,蓝得那样纯粹凝重,仿佛硕大无朋的琉璃碗,倒扣下来,隔着厚而重的琉璃,看得清天的颜色直淀下去,最底下淀出近乎黑的深蓝。而他伫马立在那里,天的颜色渐渐溶下来,连同马与人的身影,都溶进那琉璃样的天空里去了。

    承轩开车回公司去,天空颜色越淀越深,深蓝变成了深紫,深紫又淀积成了紫灰,终于夜幕渐渐降下来,黑的夜被渐次亮起来的灯照出薄而透的背景,往上升去,往上升去,愈薄愈透,便透出一颗模糊而大的星星,像是一粒钉,钉在夜空中。他想起黑丝绒底子上的蝴蝶标本,亦是这样深深的一颗钉,钉住蝴蝶的心脏,便永恒地展开那美丽的翅。

    他没想到公司还有人在,早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办公室的门虚掩着,露出半截雪亮的灯光,仿佛是月色,可是月色不会这样明亮。他踏进那光里去,轻轻推开了门。

    原来是芷珊,笔记本屏幕上显示着表格,她捏着块三明治,一边啃,一边看着。

    仿佛是噎着了,急急地吞一大口咖啡,一抬头,忽然望见了他。

    她嘴角还沾着一点点起司,沾在微微扬起的嘴角,样子仿佛一个倔强的小孩。他着了魔一样,伸出手指去原本是想替她抹去那点乳白,可是不知为何顺势滑下去,滑到她尖尖的下颔,抬起她的脸来。

    吻是那样急切深沉,她紧紧攀附着他,他几乎要将她箍进自己身体里去,理智的堤岸终于抵挡不住情绪的狂潮。她有着独特的清凉气息,混合着咖啡与食物的香气,她的背抵着硬硬的写字台边缘,退无可退,他们都是退无可退,只有绝望般纠缠,不肯放开,不能放开。

    “哐啷”一声,咖啡被推落在了地上,溅出一地的褐,触目惊心。

    他还紧紧搂着她,两个人不知所措地望着一地的碎瓷片。新利的、雪白的碎片,在灯下反射着冷冷的光。

    她终于说:“我来打扫。”

    他心一横,在她耳畔轻声说:“管它呢。”

    管它呢,管它呢,管它呢……

    如果上天已经注定,那么管它呢。

    在此之前,他这辈子的唯一肆意而为,也不过是中学毕业,一意孤行去了mit。

    大姐希望他郑重选择,而且他自己也知道,如果念了哈佛的商学院,将来的一切只怕会事半功倍。

    可是他不愿意,于是唯一的一次放纵了自己,去了自己私心向往的大学,学了毫不相干的学系——明知或许是最后一次了,因为彼时已经深切地知道,他的人生已经如同那枚蝴蝶一样,钉在黑丝绒底子上,凄怆而华美,却动弹不得。那粒无形的银色长针,已经深深穿透了他的整个人生。他活着的意义,已经早就注定,容不得他有半分的挣扎。

    第二天他去医院看大姐,没想到三姐也来了。

    她们姐妹难得见面,大半因为简子俊的缘故。赵筠美买了水果与燕窝来,还有大捧的鲜花,笑吟吟地说:“大姐气色好了许多。”见到承轩,轻轻地“啊”了一声,说,“坏小子,好像又长高了。”她虽与大姐不和,但从小喜欢承轩,将他当个小孩子看,踮起脚来搂他的肩膀,笑着说,“趁着还没有人跟我抢,赶紧搂一搂。”

    “三姐也越来越年轻漂亮了。”

    赵筠美抿嘴笑:“贫嘴。”仔细端详他,“怎么倒像瘦了,真是越长越像四弟。怪不得人家说……”她说到这里,突然“啊呀”了一声,说,“忘记给圣贤寄书呢。”承轩奇道:“四哥要你给他寄书?这太阳倒是从哪里升起来?”筠美在他背上一拍:“没上没下的,他到底是你四哥。”终究还是笑着告诉他,“他哪里会看什么正经书,要我寄给他港版的漫画,这么大的人了,还是这样孩子气。”

    大姐这才问:“圣贤在澳洲还好吗?”

    筠美说:“他生成那样的脾气,能坏到哪里去。”

    承轩说:“四哥乐天知命,是会享福的人。”

    筠美打量着他:“坏小子,怎么突然老气横秋,心事重重的?”

    他敷衍着说:“公事不顺。”

    收购形势比他想的要坏,虽然早有预料,可是也没想到易志维的反扑会这样迅猛。几乎是漫天席地,叫人喘不过气来。

    第一次正式举牌之后,市场反应激烈,东瞿立刻宣布反收购。易志维出手快、狠、准,宣布以短期配股应对收购,意图用庞大的资金来击退他,速战速决。这两天流通股价已经被拉到奇高,而许多小股东还在观望中犹豫不决。已经收购的股份不过才占东瞿股份的5%左右,东瞿资本雄厚,他当然不能正面迎敌,只能借力打力,四两拨千斤。

    芷珊提醒他:“我们目前太过冒险,只怕万一出现意外。”

    他何尝不知道,但事已至此只能一鼓作气,寄望于前。他和简子俊没有再见面,但通过电话,简子俊的态度倒还乐观:“现金收购价位离心理价位已经很近,易志维很难守住四十二元这一关。”

    话虽然这样说,整个争夺已经几近白热化,双方僵持不下,财经界早已轰动。杂志纷纷刊以大字标题、长篇累牍地报道,挖出他去年主持“j&a”公司收购案,揭露他是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他顿时成名,被炒得沸反盈天。财经频道力邀他去做访问,偶尔拍到他在会所外的照片,立刻刊在花絮版头条,称他是“最具价值黄金单身汉”。

    照片虽然是抢拍的,但镜头上的他眉目俊朗,目光坚定,正步下会所的台阶,秋天的风吹起他的外套,仿佛鸽子的羽,在风中微微张扬。镜头中的背景都被虚化,只有他整个人是清晰的。芷珊看到,与他说笑:“果然有型,有做偶像派商人的潜质。”

    他啼笑皆非,她不依不饶,仿佛记者访问:“现在已经身为公众人物,赵先生有什么感想?”

    他微笑:“惨过坐牢。”

    两人相视而笑,电话却响起来,他接听之后,若有所思,告诉她:“东瞿董事会刚刚宣布以每市额百元的b股换购市额93元的流通股。”

    她心一沉,东瞿宣布配股已经令他们应对吃力,如今再以b股来换购a股,存意就是要百上加斤,逼迫他们。他的眉头深深皱起,她以为他是忧虑,于是安慰他:“现金收购的成功个案从来都在九成以上,我们还没有输。”

    他忽然微笑:“谁说我们会输,我倒觉得我们快赢了。”她朦胧猜到一点儿,望住他,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果然,他说道:“你不觉得,东瞿一直以来的反收购举措,好像有点急功近利?”

    她向来灵敏,此时“啊”了一声,已经被他点透。

    他声音不缓不急:“东瞿的资金可能存在严重问题。这样的收购战,对东瞿来讲,是速战速决为最佳。易志维这个人做事向来不拖沓,他明知我们宣布现金收购优势在何处。如果东瞿的资金运作状况良好,只要宣布以更高的价格来反收购,就可以逼迫我们清仓,可是他没有,他用的方法是不必调动大笔资金的配股,这是守,而不是攻,这已经不符他一贯的作风。如果配股还可以说是求稳,那今次换购就有点欲盖弥彰了。东瞿b股向来只握在几个易姓大股东手中,视作易氏家族对东瞿最有力的控制手段,易志维这个人家族观念很强,可是他竟然决定以b股来换购a股,明显有违常理,凡是不合常理的地方,就是有问题的地方。”

    他猜测得八九不离十,因为到了晚间,简子俊给他打了个电话,口气闲闲地说道:“有位朋友想见一见你。”

    他以为简子俊是迫于华宇银行目前承受的强大资金压力,所以安排另一位银行家与他见面,商谈分摊借贷事宜。

    万万没想到竟是东瞿的执行副总裁易传东。

    他和他的兄长在外貌上并不十分相似,性情更是南辕北辙,与卓然出众的易志维相比,他内敛温吞得几近平庸。当年他正式进入东瞿工作时,八卦周刊、财经杂志总是拿他与兄长对比,但时日一久,乏善可陈,便渐渐不再为此。在兄长无比耀眼的光环下,他总是隐在无声黑暗中,连笑容都似若有若无:“久闻赵先生年轻有为,今日才有幸得会。”

    承轩已经十分敏感地猜到了一切,微笑道:“哪里,能够见到易先生,我才是幸会。”

    果然,易传东道:“我和简先生是多年的合作拍档,目前全力支持贵公司的华宇银行,也有泰半资金属于我。”

    承轩“哦”了一声,不声不响地凝视眼前的人,含笑反问:“易先生是打算让我中止对东瞿的收购计划吗?”

    易传东笑道:“赵先生真会说笑。”

    三个人都会心微笑,易传东道:“想必赵先生已经看出,东瞿目前的资金有重大问题。东瞿在海外投资受挫,亏损超过两成。大宇地工业园区计划预计投入超过十二亿,结果和政府谈判失败,必须于六个月内完成一期工程。所以东瞿目前是左支右绌。”

    他所料果然不错,易传东道:“赵先生的计划是收购成功后拆解东瞿,所以我要求到时可以用合理价格,即低于市价两成左右的价格,购入东瞿的保险公司、投资公司和通讯公司。”

    那是东瞿最赚钱的企业,本身就远超市值,何况还低于市价两成,他无异于狮子大开口,承轩微笑:“易先生所谓的合理价格,恐怕值得商榷吧?”

    易传东眉头微微挑起,目光犀利,神色敏锐专注,仿佛突然发现猎物的猎豹,浑身上下都饱胀着蓄势待发的力道——只有在这一刹那,他的神情其实似极了他的兄长,赫赫有名的东瞿执行总裁易志维。几乎只是一秒钟之后,他已经放松而懒散,整个人重新平淡下来:“当然,赵先生也可以要求我付出市场正常价格,可是以赵先生目前的处境,恐怕不必这样故意为难我。”

    承轩只微一思索,便颔首:“好,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

    简子俊亲自去倒了三杯酒来,易传东举杯,意味深长地笑:“为东瞿——”

    “ch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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