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手机那端陆子初像是被恶作剧的孩子给逗笑了,看着钱包里多出来的现金,原本浓墨色的眼眸,似是被笑意冲淡了冷清。 在这样一个天气里,天空铺满了白云,温暖的光洒在英国大街小巷,空气中弥漫着眷恋的味道,只因这里有一个人让他时刻牵挂着,虽然没有因为离别带来什么伤感,但心中却是涟漪动荡。有时候,最平凡的挂念也会在被拉长的时光里长上最深刻的皱纹。 在英国,阿笙和流沙把日子过得很安静,所有的夜生活和年轻人的疯玩世界都跟阿笙无关。每到夜晚,流沙除了看漫画,就是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阿笙原是不爱看电视的人,受小姑娘感染,多是会走过去和她坐在一起,泡上一壶花茶,看电视的时候,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如果可以忽略时间和生活环境,倒是很像小时候,家人饭后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偶尔点评议论,那样的家居快乐,是用任何言语都无法描述的。 阿笙不得不说,顾城把流沙教育的很好,小丫头很健谈,但这样的健谈并非生涩空洞,她能和大人坐在一起海阔天空的聊天,吸收知识很快,也懂得学以致用,偶尔沉下性子,把孩子当成人来看待,听她说话,倒也是一种享受。 流沙这么能说,倒显得阿笙太过寡言了,面对阿笙的一言不发,流沙咬着大苹果的同时,会看着阿笙的眼睛:"姑姑,什么时候我能像你这么安静就好了。" 阿笙笑,像她这么安静也不好,就像叶子落进湖水里,如果连一丝水波都没有,旁观者岂不怅然? 她不是安静,只是习惯天亮后尽量忘记前一发生的所有不悦,给心腾出最宽敞的空间,以便接受更美好的事物。 跟她母亲一样,依依喜欢晨晚间散步,沿着街道慢吞吞的走着路,毫无目的,走到哪儿算哪儿,若是累了,就找地方坐下来歇一歇,或是原路返回,或是打车回去。 流沙每天早晨起床,都会迷迷糊糊的下楼,然后站在院子里晒一会儿太阳,待吃完早饭精气神回归,便会兴致勃勃的陪阿笙出门。 家里有做饭的佣人,陆子初安排的,但阿笙很少有用到她的时候,兴是佣人跟陆子初报备过这事,要不然陆子初也不会打电话给她。 陆子初问:"怎么把佣人给辞了?" "流沙喜欢吃中国菜,我下厨会比较好。" "好办,找华人过去..." "还是算了,跟陌生人相处太费心力。" 阿笙不愿找陌生人,那就找熟人照应着。陆子初有意让陈厨暂时先过去,若不是被阿笙拒绝了,陈厨怕是真的会飞过来。 在英国家里住了这么长时间,阿笙和周围邻居倒是从未见过面,别墅与别墅间隐蔽性很高,家家户户注重隐私,恐怕拿着望远镜也偷窥不到任何情形。 流沙比阿笙有本事,若是早晨她外出散步,会有徐源或是贺蒙跟在她身后,所以阿笙倒也不怕她跑丢了。这日早晨回来,她先去厨房帮阿笙把早餐一一端出来,摆放在餐桌上,这才走到厨房里对阿笙说:"隔壁住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瘦瘦的,个子不算太高,好像是一个过了气的歌手。" 阿笙倒是在两天后的黄昏见到了那个流沙口中的过气歌手,别墅门前都有长长的青石板路,男子坐在花圃台阶上,正低头摆弄着相机。 夕阳映着他的脸,流沙在这时候用英文叫了他一声"叔叔",男子抬头,温和的笑着。 他叫马丁,看外貌以为这人会很难相处,但就在当晚,马丁亲自登门造访,他是来送酒的,说是新邻居见面礼。 马丁家里珍藏了很多的红酒,他不爱喝酒,但很爱品酒,他说这两者的意义是不同的,就像他开了一家咖啡屋,总是赔的时候多,赚钱的时候少,但他从未放在心上,他说开咖啡屋是为了兴趣爱好,是为了开心。 阿笙作为回礼,邀请马丁入屋一起共进晚餐,许是兴致高,马丁和流沙各自碰杯喝了半杯红酒。 阿笙没喝,她戒酒很长时间了。 席间,马丁看着阿笙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笑道:"我见过你先生,只不过离得远,看得不是很清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