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进行时-《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第(2/3)页
浦川特地将一张办公椅拉到了律所办公厅的中央,翘起了二郎腿,注视着全体的执法人员:犹如欣赏着一副美妙的画卷,「所有人,现在对江藤律师事务所进行彻底的搜查,好好检查有无隐藏的暗格!」
……
……
……
于此同时,东京都厅大楼,43层,第3会议室。
案件的审理仍然在胶着进行。
会场内的人都在注视着双方律师。庭审的紧张情绪,逐步蔓延至在场的听众。
宫川手上已经准备好了厚厚地一叠材料。她决定按照北原的计划,不再于对方纠缠,而是直接聚焦于新宿区市政厅的违法行为。
宫川再次从席位上站起,表情颇为凛然地说道,「本次新宿区地方市政厅在高新园项目中存在十余项严重违法行为。包括不当设置投标采购的条件、恶意排除供应商、未经合法程序改变投标结果以及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诸多失当行为。」
「以下,我们将会以每2至3项违法行为,当作一组,来予以分别陈述。」
「第一项违法行为,阻碍分公司参与投标。本次五位申请人之一,升宏机工有限会社。该会社于新宿区设置有分社。其中,升宏机工有限会社新宿分社,在参与涉案高新园项目的电梯井工程的招投标时,被新宿区地方市政厅予以拒绝。」
【分公司】
【分公司即是公司在另一行政区域设置的分支机构。公司的本部被称为总公司。即总公司与分公司相对。】
「然而,在前期项目洽谈时,新宿区地方市政厅均未告知升宏机工有限会社,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即
分公司没有资格参与涉案项目。而在前期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升宏机工有限会社已经无偿为新宿区地方市政厅就电梯井的招标项目,提供了大量咨询服务。」
「新宿区的市政厅,在招投标中禁止设置在新宿区的分公司参与投标。这种规定完全不符合《市场采购监督法》《招投标法》等关于确保市场应当自由竞争的规定。这一做法实际上限制了不同区域企业的竞争。」
第(2/3)页